【导语】:对于患有25类特殊慢性病之一的病患来说,看病就医是一笔很大的负担,办理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后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医保报销,在一定程度上给患者减负。具体要如何办理,详见全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准入委托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鉴定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分级经办。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材料:
1、无住院史的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2-3年的疾病相关检查检验门诊报告单;
2、有住院史的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和疾病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注意: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应为居住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
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到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2、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及时填写《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鉴定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鉴定所需的相关病历资料交付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提交至参保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待遇享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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