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
就医地
参保险种
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因长期异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为了优化服务,今后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不再提供:异地派出所(或社区)居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等手续;只需提供: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职工医疗保险IC卡(社保卡发放后用社保卡)及西宁市海晏路邮政储蓄银行(市环保局对面)活期储蓄卡,在市、县区社保局职工医疗保险经办窗口如实填写《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即可办理。如本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医保退休人员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将于每年初转入本人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卡。同时,参加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后,在安置居住地住院的费用按规定自理10%后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