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宁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医院、病情的轻重报销比例不同,详情请看下文。
西宁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门槛费)。参保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2、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城镇职工按照分级诊疗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在扣除住院起付线、需由个人全部承担的自费费用及需要由患者个人先承担的乙类项目费用后,剩下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即:患者报销金额=(医疗总费用——住院起付线——自费费用——乙类项目先行自付费用)x医院报销比例;西宁市城镇职工住院基本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 |||||
医院 等级 | 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 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 | 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
三级 | 750元 | 650 | 600 | 75% | 80% |
二级 | 550元 | 450 | 400 | 80% | 85% |
一级 | 350元 | 250 | 200 | 85% | 90% |
温馨提示:省内未按分级诊疗,执行分级转诊的,报销比例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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