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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时间2023
2022-11-24 11:47【我要纠错】

【导语】:2023年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报销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互保期限

  2023年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报销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参互职工因病在省内住院治疗、自费医疗费在1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省总工会委托服务机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要求上传有关凭证资料,即可实现微信端快速结报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以下简称“互保补助金”)。

  参互职工在各市(州)、县(市、区)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应当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并在出院后九十日内持有关凭证(附4)到当地中国人寿公司网点或中国人寿青海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0号)结报互保补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23年活动】获取青海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参与对象/报销时间/互保待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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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所需材料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青海省职工住院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提交凭证和资料详见正文。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在哪里报销?

    参互职工因病在省内住院治疗、自费医疗费在1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省总工会委托服务机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互保待遇

    参互职工住院医疗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

  • 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交多少互保金?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哪些人可以参与?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都可参加。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最新消息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参与。

  • 2024年西宁医保缴费指南(持续更新)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确保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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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就医人员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完成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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