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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哪些人可以参与?
2022-11-24 11:16【我要纠错】

【导语】: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都可参加。

  参与对象: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简称”互保金”),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23年活动(以下简称“2023年活动”)。未单独建立工会的单位,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所属单位职工统一参加(参加活动的职工简称“参互职工”)。

  青海省职工住院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提交凭证和资料:

  (一)医院出院结算单原件;

  (二)省外住院的,提供病例首页和住院发票复印件;

  (三)个人自费超过1万元的,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

  (六)银行卡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23年活动】获取青海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参与对象/报销时间/互保待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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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所需材料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青海省职工住院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提交凭证和资料详见正文。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在哪里报销?

    参互职工因病在省内住院治疗、自费医疗费在1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省总工会委托服务机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互保待遇

    参互职工住院医疗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

  • 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时间2023

    2023年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报销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

  • 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交多少互保金?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

  • 青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最新消息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都可参与。

  • 2024年西宁医保缴费指南(持续更新)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确保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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