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72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的,应当依据合同给热用户适当补偿。
西宁城达供热公司:0971-6310548
四区物业服务监督电话:
城北区城管局:0971-6110930
城中区建设局:0971-8245008
城西区建设局:0971-6145719
城东区城管局:0971-8803886
如果小区没有按时供暖,能不能退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停热72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热的,应当依据合同给热用户适当补偿。第二十条规定:供热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的,热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建议热用户在用热前跟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就费用交付、供热质量等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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