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7名,工作地点涵盖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大通县。具体解释由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7名,工作地点涵盖西宁市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大通县。具体解释由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品行要求: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无违法乱纪行为。
4. 职业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5.性别年龄: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6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之间)。
6. 户籍要求:具有西宁市户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7. 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所需相关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8. 身体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9. 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8时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材料:
填写《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1、2)。
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退伍等材料的扫描件和1寸蓝底或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发送至西宁市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842285206@qq.com)。
(二)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退和开除的,取消招聘资格;在西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辞职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需向各区(县)报名点(各地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3)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考核及招聘资格。
必备材料: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按手印)。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6)执行,组织招聘对象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心理测试
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六)政治考察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察有关规定的,予以淘汰。
(七)面试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市招聘办委托相关有命题资质的机构进行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八)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九)公示、聘用及入职培训
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根据个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直接聘用人员包括: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
持有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
持有CAAC无人机驾驶执照人员。
有训犬经验或取得训导员相应资质的人员。
畜牧兽医、中兽医、动物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兽医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入职培训: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期(试用期)6个月,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经培训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投入执勤备战。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1.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晋升机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晋升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3.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原则上每月安排调休8天。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六险一金”,增发岗位补贴、艰苦地区工作补贴、消防救援执勤补贴,逐年上涨。
4.福利保障: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1. 信息公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 监督举报: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71-6333448。
3.注意事项: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
温馨提示
请广大应聘者密切关注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信息,确保报名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0971-63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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