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对拟登记离婚(或拟通过判决/调解离婚)的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处分等事宜达成的相关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西宁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西宁离婚协议公证办理注意事项:
1、任一方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西宁市夏都公证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户籍在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3、离婚协议公证并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
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延伸阅读:
什么是离婚协议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对拟登记离婚(或拟通过判决/调解离婚)的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处分等事宜达成的相关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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