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宁女职工生产后,休产假期间,男职工也享有15天的看护假期,那么看护假是否可以分次使用,答案在正文。
西宁男看护假可以分次使用吗
答:可以。
在女方生育假(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15日的看护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看护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看护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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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前生育子女的夫妻,能否享受延长的生育假(产假)?
答:截至2021年11月24日(含24日)产假尚未结束的,可以按照新修订的生育假(产假)期限予以顺延,即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均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产假)。2021年11月24日前已休完158天产假的,不予补休。
妇女生育假(产假)、男方看护假、夫妻育儿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生育假(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答:可以享受188天生育假(产假)。
夫妻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育儿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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