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19年4月15日起,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并正式施行。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如何,请参见全文。
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一览
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含非本市户籍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家庭;
2、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万元(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后的家庭实际所得收入)。
同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3、申购家庭成员中有一方为西宁市户籍(含三县);
4、年龄在22岁以上的西宁市户籍单身户;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具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职工;
6、缴纳西宁市城镇社保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7、原配偶为西宁市户籍,离异、丧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的。
3、已购公有住房(含在外地购公有住房)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济适用房】获取西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购材料、常见问题解答及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