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办理流程
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
办理地点
西宁市虎台派出所
地址:五四西路13
电话:(0971)6304057
西宁市朝阳派出所
地址:朝阳西路25号
电话:(0971)5500873
西宁市乐家湾派出所
地址:八一东路26号
电话:(0971)8015520
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